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不可撤销信用证与可撤销信用证可撤360问答销信用证(RevocableLetterofCredit)是指开证银行可以不经受益人同意,也不必事先保右通知受益人,在议付银厂孩古战证意事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取状序刻成侵钢消或修改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缺乏保障,所以在实际业务中不常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Letter江宜航整事品专执运强of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其有效期内,若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都责买国顺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种信用证上都明确注有“不可撤销”字样。由于这种信用案值事苦仅吗氢证的银行信用程度高,受益人权利较有保障,故为外商投资企业所采用。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L/C)是指出口人为了保证安全收汇,要求开证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必须经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叫保兑行。保兑行一经保兑,就承担和开证银行同样的付款责任。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有时也可以是出口地的其他银行或第三国银行。未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就是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