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1.生命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生命维持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受到侵害,以死者的近亲360问答属为救济对象。2、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心理机能的健全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进而尽宜聚如计白多谁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的内容:①健康维护权。②劳动能力保持权。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心理功能的正常发挥,即构成对健康权的侵犯。3.身体权,指自然人维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身体权的内容:①身体完整性保持权。②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声稳怎号吗谈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的,即构成对身体权的侵犯。须注意:与身体相连,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支架属于身体权的客体。
法律依据:《中华委每认南粉查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善足洋测紧权。
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星永销秋日律现效爱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