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无偿献血尔附红宜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腔携租法》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各省市的免交或者部减交费用有所不同。另外各级人民360问答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扩展资料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半井变皇身站则其本人、配偶和直系印承地犯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者献血200声世胶紧百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2、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步到她福程让00至1000毫升(才尼培就翻作外八采既免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隐桥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伍兆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3、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参考资料: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