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买的人寿康宁终身保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06年买的康宁终身险重大疾病怎么赔付可以这样赔付当被保人初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2.当被保人因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人初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例如:保额为10万元,则重疾保险金为30万元。被保人因病(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006年买的人寿康宁终身保险
2006年买的人寿康宁终身保险是一款中国人寿推出的最早的一款保十大疾病的终身保险,它的功能是如果被保险人得了十大疾病当中的一种,保险公司按保额二倍赔付,免交以后所有保费,剩余一万保额被保险人身故赔付,保险合同解除。
2006年买的人寿康宁终身保险
我的回答是2006年买的康宁终身保险,这时的康宁终身保险保障高,交费低,购买时按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自购买合同生效后一百八十天,初次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免交后续保费,当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额一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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