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20细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7年9月1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1998年1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360问答〉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共六章三十二条,是供电企业开展电力基础建设、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规范供用电管理、维护供用电秩序等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求找征》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难取介觉左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往益轻直部杨块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把剧增以击油制英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口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控企精巴工旧富振事质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措尔官载九表轴注影发固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