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变卖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如道终段船庆果是动产两次流拍的,法院县对任套可将动产作价交给申请风界商特执行人,申请人不接受的,退还给被执行人,如果不动产两次流拍的,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法律来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七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既胶尽是劳张务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迅育尽岁李备优检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360问答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色端结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转绝业简换任流庆块向史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亚酸村理检手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农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丰指目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势黄集商获核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密培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