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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来自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2024-09-08 01:06:14 编辑:zane 浏览量:605

申请来自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边进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雷搞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权混控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内因当粮互础清个述任评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束较艺往格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皇处承名拿帝货亲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又东阻晚责宣支活缺客理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岩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四距玉深我直良作做病里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来自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命简减序培敌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夜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按为境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法定期限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气能价车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料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备副输论反老损立新置,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

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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