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如何办理改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改派人事档案流程
(一、什么是改派
毕业生毕业1年内,之前先网签了一个单位,因特殊情况与该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申请回生源地(就是俗说的:老家)就业或与新接受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人事局办理的一个手续。
二、如何办理改派
1、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蓝色的那个纸张,上面写着报到证几个字)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解约函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接收函原件)
(4)《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研究生毕业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三、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原则上,在两年内(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算起)可以办理报到手续。
(二)毕业生报到时,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当事人的委托书。
三、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如《齐鲁晚报)声明。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
(四)补发《报到证》。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
大学毕业生人事档案改派流程
一、改派
毕业生的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受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受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一)本专科改派
1、改派材料准备
由于某种原因在两年(从报到证鉴发之日算起)要求改派的毕业生,可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毕业生本人申述改派理由”以上部分内容。《申请表》中其它栏目,按以下方式填写。
(1)“原派单位签署意见”一栏,属定向、委培、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派遣时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须由原派遣单位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原派遣单位”指派遣证开具的单位)。其他毕业生可免签原派遣单位意见。
(2)“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①属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厅局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处(聘用人员由省及所在市、县人才中心)签署意见②属市属单位的,须由市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③属单位聘用,在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须由用人单位及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签署意见④属外省单位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⑤属回生源地的,须由生源地所在市或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培养学校签署意见”一栏,由培养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外省回皖毕业生在省内改派不需要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在市属范围内改派的可以免签培养学校意见。
2、改派手续办理
(1)省内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改派出省或改行的改派,处室审核后,每星期一次报厅领导审批。
(2)外省高校毕业生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去外省,须回原学校办理待培养学校出示同意改派意见后,我办出示放行函。
(3)改派手续原则上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办理,委托别人代办的,代办人还须出示身份证。
(二)研究生改派
1、毕业生改派次数仅限一次,不允许多次改派。
2、改派手续要求由各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员统一来我办办理,若学校一时派员有困难,可开具委托函委托他人(毕业生本人)办理。
3、办理改派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合同关系的函件材料(原件)
(3)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原件)
(4)《安徽省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调整改派审批表》(限毕业研究生使用,按表逐项填写,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后,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二、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为使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充分时间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在两年内(从报到证签发之日起算起)可以办理报到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二)毕业生报到时,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不代办报到手续。情况特殊,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补办报到证须知
(一)补办报到证期限为两年。时间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日期算起。
(二)毕业生递交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详述遗失经过,并由原毕业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登报作废。毕业生持遗失《报到证》的存根原件在省级报纸(《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刊登遗失声明。派遣至外省的毕业生,需在当地省级报纸上登报申明作废。
(四)补发《报到证》。毕业生持遗失的《报到证》存根原件,本人毕业证(或身份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本人申请及学校证明到我处补办《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