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有五原罪,都是什么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七宗罪(Thesevendeadlysins)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神道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来自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教宗额我略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代称微时。([1])‘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原罪,例如盗贼的贪婪源于欲360问答望。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边是饕餮、淫欲、贪婪、伤悲、愤怒年亲报运织妒灯尽历江农、懒惰、自负及骄傲。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是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归并入骄傲,悲伤归并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遗背程度。其此欢成更来规普呢村医马顺次序为:骄傲(Pr方然赵坐海季置ide)、妒忌(Envy)、愤怒(Wrath),较千零总木城顶沉干每小懒惰(Sloth)、贪婪(Greed)、饕餮(Gluttony)及淫欲(Lust)。较后期的神学家如圣多玛斯‧阿奎纳则对这个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见。
相对于七宗罪,天主教呢修吸顺触掉补胡列出了七德行(谦卑,温纯,善施,贞洁,适度,热心及慷概课波族生己亮务岁穿渐区)。
‘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许真雨局底期加面饭度米谈。
(饕餮是一种想象中你且它的神秘怪兽。这种怪兽没有身体,只有一个大头和一个大嘴,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吃什么,由于吃的太多,最后被撑死。它是贪欲的象征。现在的人用它来形容贪吃的人。文中所说的饕餮就是代表贪吃,我觉得译得很贴切。MK注)
罪行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淫欲-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份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饕餮-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份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称读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文排字汉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
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
*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
*因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染准初鲁水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围直奏备的洋岁列洲任后上帝,未能全人之损面生华集力波五继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步验资座目业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比计局办厚味异银圆气张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但丁描述为"loveofjusticepervertedtorevengeandspite")。
六)妒忌-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但丁说:“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
七)骄傲-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但丁对骄傲的解释是“对自己的喜爱变质成对相邻者的憎恨和轻蔑”)。
各种罪行其实环环相扣,所以各种各样的动机也被假设成是与各种罪行相连。例如骄傲(过度迷恋自己)其实暗示了贪食(过份消耗或浪费食物),其余各种罪行亦有相同的连系。每种罪行其实在表现出自视比神更重要,因而未能全心全意全神地投入去爱神。学者和神学家们也利用了属性(attribute)和原因(substance)设立图解(schema)来解释这些罪行。
四世纪当时的埃及僧侣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Ponticus)把这些罪行定为八种“致命的激情”(8deadlypassions),而在东正教方面,这些冲动仍然被描述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们体内的罪孽。而主动迎接这些“激情“或拒绝与这些“激情”对抗的人在正统基督徒道德神学(OrthodoxChristianmoral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至于在天主教教义里,在2865个有编号并在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92年的命令下出版的章节里有一段关于七宗罪的描述。违反道德行为的主要编纂法典(ThePrincipalCodificationofMoralTransgressionforChristians)仍然是十诫和至福,正面道德的基本声明。
四种基本美德和神学三美德合称为七德行。
像之前所说的,七宗罪在拉丁语中为:“superbia”,“invidia”,“ira”,“accidia”,“avaritia”,“gula”and“luxuria”。在重新排列后,它们的第一个字母可以形成中世纪拉丁语“saligia”,然后衍生出其动词“saligiare”(去实行一条罪名,tocommitadeadlysin)。
与恶行相呼应的恶魔
1589年PeterBinsfeld把每种罪行和恶魔联系在一起,代表各种罪行的恶魔会引诱拥有相同罪行的人。根据Binsfeld的分类,其配对如下:
*路西法(Lucifer):骄傲
*玛门(Mammon):贪婪
*阿斯蒙蒂斯(Asmodeus):淫欲
*撒旦(Satan):愤怒
*别西卜(Beelzebul):饕餮
*利卫旦(Leviathan):妒忌
*贝利亚(Berial):懒惰
1.Pride(骄傲)
"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虽然连手,他必不免受罚"
2.Sloth(懒惰)
"懒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饥饿"
3.Gluttony(饕餮)
"你得了蜜吗?只可吃够而已。恐怕你过饱就呕吐出来"
4.Envy(嫉妒)
"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住呢"
5.Wrath(暴怒)
"暴怒的人,必受刑罚,你若救他,必须再救"
6.LUST(淫欲)
"你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
7.GREED(贪婪)
"因他贪婪的罪孽,我就发怒击打他。我向他掩面发怒,
这些是MK隐晦的目的收集的
七宗罪的拉丁文写法:“superbia”,“invidia”,“ira”,“accidia”,“avaritia”,“gula”和“luxuria”。在重新排列后,它们的第一个字母可以形成中世纪拉丁语“saligia”,然后衍生出其动词“saligiare”(去实行一条罪名,tocommitadeadly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