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360问答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生所犯的罪。
原罪的教义是基督教重要的基础教义。基督教清楚地告诉人们,“原罪”是由始祖亚当传下来的。自亚当以后,人一出生就带有“原罪”。圣经中并没有“原罪”明确的定义,据称它是公元于参为入迅者措2世纪的古罗马神学家图尔德良最先提出,并被圣奥古斯丁加以发挥和充实。“原罪”被认为是人思想与行为上犯罪的根源,是各种罪恶滋生的根,会把人引向罪恶的深渊,又是使人难以自拔的原因。
圣经认为道低端收略际圆洲罪乃人性在每个人身上每一部分所见到普遍的残废现象(王上8:46;罗3:9-23;7:18;约一1:8-10)。旧新约中都有显示罪的道德品格的名称,如违背神的治理,失去神所给我们设立的目标,干犯神律,不顺服神的指导,由污秽自己而触犯神的圣洁,在审判我们的神面前殖犯了大罪。此道德上的残缺是昭然若揭的;罪显为对神的呼召、吩咐是一种非理性、消极与抵抗力,是一种为了玩弄神、抵抗神的精神。罪的根源是骄傲,与神为敌,这种精神在亚当的初犯中可以见到;在罪行之后总是有所表露。在堕落之人心中,故意反喜息运最季括送对神在我们生活中按如争的要求、思想、动机与愿望。
罪可以广义地解说为在行动、习惯神比万、态度、观点、倾向、动怀露据条青植大解住主编机与生存的方式上不服神的律。圣经在另一方面描述罪,例如耶17:9;太12:30-37;可7:20-23;罗1:18-3:20;7:7-25;8:5-8;14:23。(*路德马丁说保罗写罗马书,为的是要【彰显罪】);加5:16-21;弗2:1-3,4:17-19;来3:12;雅2:10-11;约一3:4,5:17。保罗乐否营余所说的【肉体】,意思往往是指被罪的情欲所催使的人性;圣经所显示的特别罪行,不能于此一一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