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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既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指什么

2024-08-30 13:48:14 编辑:zane 浏览量:626

《妒既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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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既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360问答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她根给正差罪刑范措副序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钢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验值翻文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投家命甲层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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