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来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释义:本义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现在用来比喻一个人专横霸道,压制他人的正当举动。
来源于宋·陆游《老学庵笔记》记础持含百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历史故事:宋代有个州官名叫“田登”整春它督字,此人专横跋扈,不准百触香均起预若境审早姓说他的名字“登”字。于是,点“灯”就只能叫点“火”盟得部溶胜。一年元宵,按例放灯价成样散支逐乙坏买开3天,田登就命衙役贴出布告:“本州依例,放火3日”。人们看后便议论“只许州官说放火,不许百姓说点灯(登)”。后来这个“说”字被逐渐省略,演变成今天的浓冷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示例:可是你“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你就说不吉利。★清·曹雪芹《红随用帝省短后迫白银楼梦》第七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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