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兰法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应该是米兰达法则。
又称米兰达权利(Miranda Rights),是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起源于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Miranda v. Arizona)”中由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所撰写的判决书。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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