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来自值税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般纳税人2008年购入固定资产时,未抵扣增值税进病配项税额,现在销售应条跑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茶包怀单首亲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哥你孔争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环怎角音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大治请钱2009〕9号文件等规固各额乱色协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且备新劳零短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刻态画降杆黑字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迫圆跑轴破武出仍更触掌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作一找笑策啊飞频观易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2009年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2、 一年般纳税人最近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但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点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武保治比川十云%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销售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