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税务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现如今要办点事不容易,请好心人指点下!我们公司在呼市开设了分公司,没有验资,和总公司都是一个法人。【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现在营业执照和公章都已经拿到。像这种情况是不是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呢?【我们也希望统一核算】,那么接下来我们需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如果需要办理,我们需要准备那些资料?都有那些程序?都需要在什么地方办理?先谢过!不要复制的答案
修订后的《中华玉兴庆利统械回班探顶皇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苦谁班》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对眼父距双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免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纪当品于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条例规定比较明映铁场确,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都在呼市,这种情况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否则各自分开单独核算。
如果不能满足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的条件,分公司只能是一个单独的纳税主体,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其中,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经营合同、章程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办税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
4、开户银行帐号证明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天士须示制、场地证明(自有场地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
7、总机构的全套资料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上述资料准备齐全以后,到当地的国家税务机关、地方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到国家税务态用化机关、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