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宪政? 它与宪法的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宪政和宪法的关系:
宪政的概念:是指一种在宪法之下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360问答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啊责法的制约。宪政的实施首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同时要保障公民的权利。
(1)宪政以“法之法”的宪法为基础;
(2)宪政意味着对于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制度安排,它圆保障公民权利并制约政破调府权力;
(3)宪政是法治的政治秩序;
为(4)宪政包含着意识裂请满气听整宜损形态和文化观念。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政和宪法的关系:
从根本上搞从止草先见由讲,宪政确立与否,不仅仅取决于拥有一部有形的宪法,而更重要的在于与宪政的基本要求相统一的宪法的从价值基础、政权结构及其保障机制等实质内容。
在形式上,宪政有赖于宪法;而在理念上,宪法形式也脱离不了人们对宪政所追求倒范养特的理想价值成分。宪法一旦颁行就成为实施宪政的依据,指导宪政建设的运行。而宪政所负的使命是,既要实施宪法,又要完善发展宪法。这里,宪法和宪政具有形式和内容的辩证统里山蛋一关系。宪政对于宪法的意义在于,首先它是防止列宁所说的“虚假宪法”产生的唯一手段。
列宁指出:“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供宜旧特展它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级须高织坐决约针假的。”宪政是宪法的支柱、动力和灵魂,有曾变茶合引石宪法而无宪政,宪法便失去其真实性、有效性;
其次,宪政是验证宪法“正当性”的关键环节。宪法讲跟法机基刑映晚划溶的“正当性”特指宪法内蕴的应然价值取向,宪法规范应体现公认的立宪主义的宪法观念和精神,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总之,实行宪界调夜县什个克政在正常的条件下,固然是以正当性的宪法为前提,无宪法即无宪政,正当性的宪法是宪政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而宪政又是宪法的灵魂所在。没有宪政动作,宪法就徒有其名,坐虚有其表。宪法是依赖宪政来得以实施、维护和发展完善的。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的实施、完善和发升九套袁展是寓于宪政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