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族谱十大禁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修谱、续谱六大忌
一、忌嫉贤妒能
古人对家谱编修人选是非常讲究的。必须是有“功名”的族人,即有一定社会地位、得到乡邻认可的读书人方能出任。而族谱编修是宗族的重大集体活动,不是主编的个人行为。因此,主编必须在族谱编修理事会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而不能凌驾于理事会之上指手划脚,目空一切。更不能不经理事会同意,随意更换理事长、任命“代理理事长”、“荣誉理事长”、副主编,颁发所谓“最佳……奖”。主编必须具备必要的文言文知识,能断句,能撰文作序跋,能熟练使用电脑,会打字排版,绘制世系图表,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主编不能插手修谱资金,更不能独自一人既管钱又管账,给人瓜田李下之嫌。
二、忌盲人摸象
修谱应有详略得当的修撰纲目与编排体例、栏目设置、收录标准,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遵照执行。从各地修谱的经验来看,古今凡是修得成功的高质量的好谱,都是先有修谱大纲而后付诸编撰的,盲人摸象修出来的绝对不会是质量高的好谱。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与科技的飞速发展,续谱不能依葫芦画瓢,在前人修谱之后续接今人的垂丝齿录简单了事。而应顺时而为,有所创新。老谱原有的精华要继承,源流考、人物传、墓志图、宗祠图、著述表、恩荣录、风情录、大事记等,都应在族谱中占有相当的比例,万万不能忽视,更不可或缺。
三、忌攀龙附凤
为了抬高门第与敬宗睦族,不惜讳其所出,或托名为帝王诸侯之后、攀附权贵,或编造世系、杜撰官爵,附会显赫的世系背景。
这应是被摒弃的,修谱应不攀附谄媚于名人,但一定要高度肯定与重视名人的榜样作用。“采德行以阐潜修也”,对本族的政要、专家学者、英烈、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浓墨重彩书写于卷,让族谱成为方志、国史的缩影与折射,成为修身齐家平天下的乡土教材。
四、忌无端封官许愿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修谱应遵循“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史家笔法,详加考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让后世子孙了解氏族真相,族谱不是“天下最不可信之文籍”,而是信史。
五、忌功利心
唯钱是举。修谱续谱其实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参与者必须要去除功利心,以义务奉献为荣,以修谱为赚钱牟利为耻。因为修谱的资金,除了少数宗亲捐款大数额外,绝大多数都是宗亲一百两百省出来上交的。
六、忌隐恶扬善
有不少的姓氏族谱凡例中,都标有“不书”条目,即不收录入谱的标准,大多是“不道、乱伦、乱宗、绝义、辱先”等,这样就使得所有的族谱中就只有正义之君子而无盗跖奸佞之小人。“我在坟前愧姓秦”,大约就是如此。历史上的大奸大恶之徒,如李林甫、秦桧都是既没有祖先父母,也没有子孙后人,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耐人寻味。《油麻岭冯氏三修族谱》在扬善之时就没有隐恶,在谱中详细列举了“社坛坪谳案”“存心、长寿两庵谳案”,是非曲直留存后代评说。
七丶盲目追远,无据上溯
向上追远是修谱时的主要方向和任务,宋代的苏洵说有五服关系的人,应该是喜庆和忧伤与共,看到谱书,知道与宗亲的服制关系,而且孝悌之心会油然而生。例如苏洵修谱采取的就是小宗之法,全谱仅著录六代人,苏洵为第五代,上溯到他的高祖,以上就不再追溯。古人认为“五服出,亲已尽”。出了五服,形同路人,不必写。
元朝以后,修谱脱离五服所限,追求代数久远,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信息模糊欠缺考证,很容易导致编造祖先,或是冒认祖先的行为出现。
有的家族在编修家谱时,盲目追求向上向古的追溯,只看世代的追溯情况,从而忽略了最基本的常识,家谱世系每向上追溯一代,就会横向产生不可估计的门支。对于资料的搜集和考量,难度是非常大的,信息越是无法考证,编撰的家谱可能会错误百出。
所以在修谱追远的路上,决不可盲目追远,应该根据现有的可靠资料,步步为营,踏实前进。
八,盲目合异导致宗脉混乱
元代有很多家族编修的通谱,就是把母亲,妻族异姓合为一谱。这种行为极易追远冒祖,这种合异不是为了探究祖先,而是为了后世的利益。将史上名人首先拟定为共同目标祖先,通过编撰歪曲宗族脉络,参与宗族事务,强化共祖同宗意识,可以教化宣传,引导宗族认同,一次抬高自己家族的身价,达到利益共享的目的。
更有甚者,不做考证,胡乱挽结,单方将身边的名人权贵攀为同族。为了一己之浮华名利,改编造故事和字名,把祖宗强加给多少代以上不相关的权贵显族之人作后,是对先祖最大的侮辱和不敬。
在修谱时,应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记录宗族的历史,真正做到所编修的族谱“无假借、无攀源、无一妄语、从实阙疑”。
九,不重史实,粉饰美化
家谱,是中华历史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具有很高的民俗,历史,地理等方面的考察价值。
家谱,应该以史为镜,抑恶扬善。民间有人修谱,自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完全不顾谱牒的实际状况。
1、族谱记事失实,攀龙附凤,攀权附贵。希望借以抬高宗族地位。
2、族源不实,冒认祖先。即便是宋朝以前,官修时期的家谱也有出现这种情况。更不用说宋代以后,民间大量修谱。
3、不记载本族不光彩的事情。
从而导致宗族的资料不完善。在修谱时,我们应该本着一分为二,客观公正的态度来看待,不可误信,偏听,要持理性态度,来对待家谱。
十,盲目追远,无据上溯
在修谱中,妄图利用宗族关系网罗利益,营植权益,攀附权贵,则必会脱离宗族脉络,歪曲尊祖敬宗收族的本意,毁灭和削弱族众的宗族意识,甚至会让家族成员丧失修谱的信息,导致家族信息中断、遗失。
修族谱十大禁忌
五千多年来,中华民族一直有记录祖宗事迹的习惯,后世称之为“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地方有志也。宗谱的存在有着“辨亲疏,明昭穆”的重要作用,古人常云:“谱谍立身之本也。”可见,族谱虽与国史、方志都属于中华民族三大历史文献,但谱更能通过追根溯源了解到你是谁、从哪来。
孝道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而家谱又是体现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修谱即是行孝,那如何才能将行孝做到尽善尽美修谱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史料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以史为据编修家谱能增强家谱的可信性。在家谱的编修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史料,辨别史料真伪,搜集本家族始祖、名人等重要历史资料,以时间为经,空间为纬,人物的生活轨迹为线索,客观记叙。对先人不作主观带感情色彩,影响后世对家族先辈客观认识的评论。
“生不立传”,是写史人的一个态度。古语有云:“盖棺定论!”、“历史对错让后人来评说。”,人会变化,先前行为良好,后来人生发生变化,导致晚节不保也是常有的事例。如若给生人立传会出现偏差,且带有请托行为、人情世故、主观色彩、个人喜恶等影响客观公正的因素产生,因此给尚在世的人立传为时尚早。既然要立传,就应让后来者认识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盖棺再定论”。
人无完人,不能对一个人责备求全。且好坏也不是一两件事能定论的,判断历史对错也要因特定历史时期、历史环境而定,不以今时之参照标准去衡量古人,今日之标准也不能成为后来者评价今人的标尺!
家谱本身具有教化作用,警示后人更是家谱的重要作用。因此家谱里更不应有与传统道德观念有抵触的内容,否则不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孝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