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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怎么判

2024-08-04 15:14:37 编辑:zane 浏览量:617

诽谤罪怎么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诽谤罪怎么判

诽谤他人,如情节严重会判刑。我国《刑法》规定,犯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何为情节严重?一般认为,需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了四种情节严重的情形,即: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另,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即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否则法院不受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诽谤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而非刑法所调整的范围,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诽谤罪怎么判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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