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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司法解释

2024-07-25 14:06:19 编辑:zane 浏览量:603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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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司法解释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这是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因违法采取相关措施给被害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规定,所谓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司法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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