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突火枪的原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国的早期火枪,在宋朝称星造列题弦干设看坐故时就已经出现了,当时叫做“突火枪”,其基本形状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胀的部分是火药室,外壁上有一点火小孔;后段是手识配道持的木棍。其发射时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镇注是血女铁管,右手点火,发出一声巨响,射出石块或者弹丸,未燃尽的火药气体喷出枪口达两三米。这种原始的火枪真正所能起服消教广食简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慑作用,首先,由于火药的原料配比问题,其推力相当有限因庆,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为射击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运用现代的“三点一样线占事线”式瞄准方式,再因为其枪管为竹管,在射击了大约四到五次之后,枪管末段的竹质就会因为火药爆炸时的灼烧而变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会折断,更有甚者,射击的时候因为膛压过高干脆炸膛,竹子哪里撑的住那样的爆炸(至于其他后期火枪朝态时史济因血衣顶也有的弊病,暂时先不谈)……,所以,一个二十人的火枪队,一次射烟协击能有5个人成功的开火就已经是万幸了,这射出的五发子弹,有两颗能在到达敌人的面前之前不掉下来就又是一种万幸了,大都而到了敌人的面前可能又会有一颗子弹从敌人的身旁飞过,而最后的子弹,结果力复家随办看因为敌人的甲胄坚固……。总而言之,威慑,威慑力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