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一条鞭法是“量地计丁”即:丁银根据田亩计算出来,然后役银根据丁银得出,最后征收赋银和役银。摊丁入亩是征收一个固定数额的丁税(这个丁税数额是不变的)和田赋税。区别在于:前者... 一条鞭法是“量地计丁”即:丁银根据田亩计算出来,然后役银根据丁银得出,最后征收赋银和役银。摊丁入亩是征收一个固定数额的丁税(这个丁税数额是不变的)和田赋税。区别在于:前者每年役银要根据田亩和人口的变化而变化,后者的丁银是每年的数额是固定的。我的回答对吗? 展开
对的
具体解释:
1、算法不同。
一条鞭法:明中期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到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
摊丁入亩:就是把前面那个按人丁数计算的人丁银即人头税取消。
2、实施背景不同。
一条鞭法:明朝老百姓要交田赋,服徭役,交杂税,又是记粮,又是记服役时间,又是记银两,很360问答麻烦。张居正分析认为百姓于朝廷的义务有两点:一种田交税,二有人丁服徭役帮忙干活。所以就改按照田地多少和人丁多少领胡除置及请来收,并且只收银两,就设计按照一定标准把以前的田赋,徭役,杂税折算成银两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不会减少。
摊丁入亩。因为清政府看到当时土地集中,很多人家没地,人很多,根本没什么收入,让他们交人头税很难。还不如不征收,让他们自由被地主雇佣。只按田地征垂充社话袁黄意状价绝收,其实不会全部取消只是减少大部分并入田赋。所普卫类八由校府关朝居意以到最后每年农民只交田赋就可以了。
摊丁入亩,决掌送行诉化末无承青令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谓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3、在历史中的发展进程不同。“一条鞭证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例条鞭法
百度百科摊丁入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