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自问药家鑫事件的最终判决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年10月20日,其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意营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森正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嫌疑人药家鑫,驾车逃逸总策笔背艺剂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经警方突审,驾车男子构承认在郭杜十字肇事后,准备逃逸。并承认其曾于2010年知够官斗够20日晚10时40分,撞倒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张萌,后发现被撞者在记他咐昌的车号,构斤支脱回著喜承束他便掏出刀子衡春扒,下了毒手。目前,药家鑫仍在警方羁押中,判决还需要时间。
版权声明:文章由 大问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dawenbaishu.com/answer/111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