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消息稿酬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稿费的管理,充分发挥稿费制度在新闻宣传方面的激励作用,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合职院党〔2013〕33号)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合职院党〔2014〕4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新闻宣传报道稿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新闻稿费管理,促进新闻稿费报销符合学校财务制度,防止出现“小金库”,根据校长办公会研究要求,从2018年新闻稿费申报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稿费不再统一打入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账户,而是打到每个作者个人,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统计时务必准确填写作者本人公务卡号等相关信息。
二、新闻稿件统计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新闻稿件统计范围:凡正确和正面宣传报道学校党的建设、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招生就业、科研成果、改革发展、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等方面的作品,一经国家、省、市、校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单位采用,均可申报。
四、稿费标准:
1、校园网稿件(学校新闻和育人前沿)每篇稿费25元。
2、在市级影响较大的新闻媒体如合肥日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广播电台、合肥市政府网站等发表的新闻作品每篇稿费100元在合肥市其他新闻媒体和巢湖市政府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每篇稿费50元。
3、在省级影响较大的新闻媒体如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等发表的新闻每篇稿费300元,在省级其他新闻媒体如新安晚报、中安在线等发表的每篇稿费200元。
4、在教育厅网站首页、中国高校之窗首页上发表的新闻每篇稿费300元。
5、在中央级媒体,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发表的新闻每篇稿费1000元。教育部网站发表的新闻每篇稿费600元。
五、稿费采取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申报——宣传部审核——校领导审批方式进行。申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稿件的须有作者署名,提交宣传部,经宣传部核实后方为有效。一篇稿件有两个共同作者的或由两部门共同撰写的,各按0.5篇计算。
六、对于安徽教育网(教育厅网站)、中安教育网、中国高校之窗稿件平时都由学校统一对外投递,只对网站首页(头条)新闻进行奖励,在统计时一并反馈给各单位。此类稿件在署名时作者可能存在错漏,请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在统计时进行仔细核对。
七、由于部分二级学院和部门人员调整,原则上稿件统计以二级学院和部门人员调整为界限,调整前的统计到原单位,调整后的统计到新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两部门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