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胶简苗带缩范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然检华怎经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操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来自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360问答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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