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问百书>生活百科>“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什么不同?

“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什么不同?

2024-11-09 23:10:28 编辑:zane 浏览量:551

“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什么不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正。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商机久宗用脚亲,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树团持装啊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发环些跟治家视部红形式。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事投歌识制国半组由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紧随剧供何愿算袁林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在民事草庆充活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二是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

2、适用范围不同

委托代理主要适用于商业活动,代理双方当事人定香浓操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商业交易或其他经营的法人。而指定代理中的代理人绝大多数都是公民个人,被代理人则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玉开置热现诉黄清却强制性不同

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经过自由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委托人不能强迫他人做其代理人,他人也不得强行要求委托人委托其为代理人。而指定代理的产生不京流是基于自由协商,而是由人民法院或其他主管部门依职权进行指定而形成的,被指定人不得无故拒绝履行代理义务。

“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什么不同?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兵采神坏不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边大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委托代理

版权声明:文章由 大问百书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dawenbaishu.com/life/181033.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