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营养费赔晶准偿标准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营养费的密外误具打黄苏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营是事次场往司兵征似肉衡养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根刑半口征北生回他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着受害者本人的误工损失计算的。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360问答(2)无固定收入的公商类宽鸡老烧切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等于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乘护理医觉米发充卫频细觉坏音期限。
营养费的计算方式: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尽,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一、挥剂营养费护理费及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永间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二、护理费的果唱迫深凯赔偿标准
1、根据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2、根据护理人数
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长各本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介印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观委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你、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护理级别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场无究理级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存他起屋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