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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社会与父系社分会是怎样的?

2024-09-22 15:09:56 编辑:zane 浏览量:596

母系社会与父系社分会是怎样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问题补充说明:想了解下

母系社会与父系社分会是怎样的?

母系氏族:因为实行族外婚,子女跟随母亲,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在极端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下,氏族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成员的纽带,止会排攻月短套严政它他以人人平等,互相保护,性360问答别和年龄进行分工,青壮年男子担任狩猎、捕鱼和防御野兽等任务,妇女担任采神础花械持政类集食物、烧烤食品、缝制衣服,养育老幼等繁重任务,老人和小孩从事辅助性的帮了劳动。从简单的分工中,不难看出,妇女从事的采集比男子从事的狩猎有比较稳定的性吧突书许参质,是可靠的生活来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她们左案赵说肥新胞半饭是氏族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她们的活动是为了氏族集体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对维系氏族的生存和繁殖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古因此,妇女在氏族公社里占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视奏,这样的社会就叫做母系氏族社会。

同时,在这一时期,人们已初步具有了审美观念和灵魂等原始宗教观念,创造了人类最初的文化,为后来人类的发展奠误开决金哥按定了基础。

第二节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

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当由古人进化为新人时,中国原始社会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考古学上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距今大约一万年左右时,在考古学上属于中石器时代或属于新石器时代初期,母系氏族公社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距现在大约六七千年时,达到了繁荣时期。

汉担节一、繁荣的标志:

1、世系按母系血繁计算。

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向社呼衡引亮要水酒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由女儿传给孙女,依此类推,永不间断。在云南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有女儿不算断根,但是只生儿子则是断根,必须过继女孩为继承人。在仰韶文化的遗存中曾发现一些子女随着母亲埋葬的现象,是母子关系无比亲密的样率岁反映。

第一个氏族成员,不管其性别如何,她或他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属于她或他父亲的氏族。父亲是氏族以外的人。

当时人们信仰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身祖植买雨城威食扬入危无生物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人们就把该物视为自己的祖先,这就是图腾。古代有些姓氏来源于图腾,并从女字。如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商朝祖先),今天有首因正切京析蒸逐之仍有人称鸡卵为“鸡子”,商人以子为姓。姜嫄履巨人迹而生周朝祖先弃,周人以姬(迹)为姓。秦人祖先女修吞却知玄鸟之卵而生大业,为嬴氏。这是他们的母系与送天不架达助杆县始虽某种图腾的结合而生人类业请压屋又养呢概背需的见证,是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反映。古老的姓氏中,如姜、姚、妫、姞、安、晏、娄、嫪、妘等,多从女字旁,而姓本身是由女、生组成,这是姓氏从女,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的反映。

2、妇女在生产起重要作用。

在原始的生产分工中,男子从事渔猎活动,妇女从事采集活动,采集活动比渔猎活动的收获稳定,供氏族成员糊口度日。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在北方从狗尾草中培养出了谷子,在南方从野生稻中培植成了稻子,时间在六七千年前,形成了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因农业的发展,可以挤出一些粮食喂养动物,逐渐驯养出了狗、马、牛、羊、鸡、猪等牲畜,出现了畜牧业。同时,出现了制陶业、编织等,这些活动主要由妇女从事工作,而男子还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在渔猎生产中,参加农业、畜牧业活动不多。农业、畜牧业,再加上古老的采集活动,就使妇女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寻求者和加工者。同时,妇女还是管理住所、保护火种、抚育子女、从事制陶、纺织和缝纫等工作的承担者,这些活动与男子的渔猎生产活动比较起来,既稳定又重要,领域也宽广,从而奠定了妇女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尊重女性和母系氏族社会的基础。后来,妇女沦为奴隶般的地步,正是因为丧失了这种重要的经济基础。

3、财务由氏族集体继承

母系氏族社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集体劳动,共同使用劳动产品。无论是陶瓷,还是仓库,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员死后,随葬品也差别不大。财产由集体继承,如永宁纳西族,祖母死后,氏族的财产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财务,实际上是其子女集体继承。到于她个人的衣物和装饰品,有些用于随葬,有些归其女儿使用;舅舅的衣饰由外甥继承,男女在财务上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但是,男子的财产不能,也不可能传给他的子女,回为后者是外氏族的成员。继承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体性,由于财产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体继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支配或者单独继承。二是按母系传递,即由祖母传给母系,母系传给女儿,氏族的男性成员的子女无继承权。

4、实行从母方居住

氏族是一个社会细胞,他们生产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虽与经济类型、定居程度、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有关,形式多种多样,但都适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够数量的房间供婚龄妇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别分开居住。不仅一个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后也不分离,成员实行合葬,所以在当时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实行同性合葬,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5、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

由于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主导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缘计算,就决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长的妇女为氏族长。她是由全体氏族成员选举的,如果不称职,全体成员有权罢免。氏族长负责领导生产,管理生活和对外联络。当氏族分裂为母系亲族时,又出现了亲族长。氏族长虽然管理一切,但没有特权,也不能包办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员的意见,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养女,进行血缘复仇、决定生产计划,她要召开有关会议来决定。风俗习惯是调解氏族关系的准则。

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特征

母系氏族制和父系氏族制,是原始社会晚期相衔接又有区别的两种社会制度。从生产资料公有制来看,它们有相同的一面,即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又有不同的一面,即母亲氏族社会实行部落或氏族公有制,公有的范围较大,而父系氏族社会,实行的是父系氏族或父系家庭公社所有制,公有的范围开始缩小。同时,逐渐出现了财务私有制。它虽然还很幼弱,却有强大的生命力,并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强大起来,最后取代了原始公有制。

父系氏族制不同于母系氏族制的本质区别,在于世系按父系计算,财务由子女继承,男子是社会和家庭的核心;他有权支配家庭的财产,也有权支配家的成员。

其基本特征,有如下几点:

1、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特别迅速发展。男子逐渐从渔猎活动中转入农牧业生产领域,特别是犁耕,劳动强度大,一般只有男子才能胜任,从而加强了男子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同时,制陶等手工业中工艺变得复杂,技术性强,劳动强度大,身强力壮又无生育、家务之累的男子,成为主要承担者,这样,取代了妇女在生产领域中的主导地位,而妇女则主要从事纺织、炊煮和生育儿女等家务劳动,正是这一变化成为导致父系氏族取代母系氏族的社会原因。人们在生产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分配社会产品中的不同地位,男子成了社会生产的主要力量、财富的重要创造者,按着当时谁生产的物品归谁所有的原则,男子支配财务的权力逐渐增大,增强了他们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就产生了改变传统继承方法,使之有利于自己的意图。因而,在婚姻形态上就是发生了变化,实行对偶婚,从妻居的条件下,男子通过认子仪式,能够明确自己的子女,父亲与子女之间的经济关系加强了。经过长期、复杂的斗争、演变,诸如不落夫家、抗婚、戴假壳等多种多样的形式、途径,改变为男娶女嫁,妻子从夫居,子女改为从父系氏族的姓氏,妻子和子女成为丈夫家庭的成员,妻子对丈夫忠贞,这样,保证能生育男子确凿无误的子女,保证父系血统的纯洁,为实行父权制创造了条件,并达到保存自己财务的目的。因此,男子逐渐成为家长,并由妻子作为管理的助手,利用妻子来夺取掌握在母系手中的家庭经济、生活管理的大权,这样,就逐步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取代了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不再仅是性的需要、没有共同经济的脆弱的结合,而是有经济保障,比较稳定的婚姻形态。这不仅在民族资料中,由走婚、对偶婚、一夫一妻或一夫二妻和一妻多夫,或母系、父系或双系共存的家庭形态中可以证明。而且从考古资料中的成年年龄相当的男女合葬墓,三人合葬墓、家庭合葬墓,以及葬式,男子仰身直肢、女子侧身屈肢等存在中得到证明。房子居住上也由原来的大房子,逐渐变为适合小家庭居住的小房子中,得到证明。从此后,男子占主导地位,标志着母权被颠覆,女性世界的失败。

2、以男系为世系的父系继承权和对父系祖先的崇拜。

在父系氏族社会里,由男子及其儿女子孙组成一个父系大家族(家庭),男子不仅把妻子娶进来,而且把男子留在家庭中,而把姐妹或女儿嫁出去,家庭中所留下来的仅是男子,如此继承下去,便于男子来计算世系了。这种计算世系的实质,是为了财务的继承权,在母系氏族中,没有女子时,要过继或收养来保证母系的世系不断绝而向下传递,而且父系氏族中,没有男子时,要用过继或收养男子的方法,以保证后继有人。

母系氏族中对女性崇拜,在红山文化中出土的女神像、裸体女神等,是女性崇拜的体现,而在父系氏族中盛行的是男性崇拜,在龙山文化的华县泉护村和西安客省庄遗址中都发现了陶祖,在湖南安乡县安障公社的度家岗遗址中发现石祖,以及清海东部柳湾出土的一裸体男像的陶罐,都是崇拜父权的物证。

3、私有财产的增多和贫富分化的出现。

社会生产的发展,剩余物品的出现,是产生私有制的前提。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私有制是从占有社会开始的,先占有工具、生活用品和牲畜,进而占有奴隶和房屋,而土地的私有则比较晚。有了私有制,也就有了贫富两极的分化,这在父亲氏族时期的遗址中能够看的比较清楚。在大汶口的遗址中,贫穷者墓葬中,随葬品极少,甚至连一件也没有,但在13号墓中随葬十四个猪头,m10号墓中,有77个单件组成的三串头饰,除象牙雕筒、梳及玉钗外,还有玉臂环、玉指环等稀世瑰宝,随葬了大批精美陶器,仅陶瓶就达38件之多,远远超过了一个人的实际生活需要。这证明私有财务在不断增多,贫富分化日益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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