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并评价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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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继承了洛志善永杨这书病需克的思想,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学说。他说:“任何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有关国际法事务之权,执行有关公民法事务之权酒析。”这三种权力应360问答该彼此分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三权分立”学说表达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立场,在当时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历史也证明,三权分立并非民主的唯一形式,即使资产阶级国家也都没有完全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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