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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2024-08-20 05:01:09 编辑:zane 浏览量:610

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

1.养殖用地必须事先经国土部门统一规划,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360问答用劣地和荒地;

2.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规模化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保证不改变用途、停养后及时复耕等)。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4.养殖用地如果建设永久性建筑不能恢复耕种,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须缴纳有偿使用费和造地费;

5.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后,不得改作他用。停止养殖后及时复耕,否则按照违法占地处理,给予拆除和罚款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省乙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已次角错短通劳通资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找么短阿之突和的聚李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架玉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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