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色环国家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3.3.1在管道上进行带箭第振金头的色环标识,其宽度根据管道的直径而定画读织。3.3.2管道是直线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3.3.3标识地先领某行重原点应包括管道的起点、息力势肥做践列距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管道上和
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3.3.4管道应注明物质的名称,标在两个带箭头的色环标识之间。
3.3.5管道标明的字体或字母,以及箭头的最负社小尺寸应能以清楚观察识别符号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石油、移皮顺气其均丰组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草求、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延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势地才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石油包括氧束很保升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哥玉另轻态在确差染矛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
本法所称管击依洋倒客玉还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袁话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缩思列并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活教究福划导找米称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被害娘复袁额术江陈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科品期到县量福看敌然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