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转正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民办老师相对稳定(86年以前参加工作称为民办老师)以后,消化民办老师成了上级政府的主要工作,为了解决民办老师的编制的问题,上级出台以下政策:
一、最早出台的政策是当民办教师年满30年还在教育岗位的可以直接转编。就这个政策下达后,我们乡镇没有符合条 件的人哪,因为前三年大力调整民师水平时,一些年龄大的民办老师辞退了。对于年龄大,干得比较长的民办老师来说,真的太可惜。我记得有一位姓肖的老师,满30年时辞掉的,而且是上半年辞,下半年就来了这个政策。这位老师得知这个消息后,还大骂乡教育领导,出了一口恶气。对于被辞退老民师来说,确实造成无法估计的损失。不过,这个政策只坚持2年,大概原因是这样转进的师资水平低,不符合教育发展要求。
二、担任完小(要有1一6年级的学校)校长两年以上,考试合格的可以转编。当时是全县统一考试。我们乡镇有3名民师是通过这种形式转的。不过也只有2年就没有这政策,也许是因为后来的完小的校长都是有编制的。
三、考入师范学校学习两年,毕业后转编制,回原单位任教。这个政策从85以后开始的,当时市里有2所师范学校一一中专性质的,是从初中招生的。每年都拿出一部份指标招连续任教10以上在职民办老师。开始时,要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后来为了照顾年龄大的民办教师,又采取了统一考试,分开录取,即教龄满15年为一个档次,教龄没有满15为一个档次,指标偏向老民办教师。这个政策持续时间最长,一直到95年才停招,受益也很多,我镇每年都要1一一2名被录取。这个政策对提高民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作用最大,许多民师为了考上公办老师,通霄达旦的学习,自费上各种辅导学校。也确实让许多民办老师圆梦。
四、大概从94开始,又有一个新政策,就是达到了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当时小学职称是与中学分开的,小高是最的)可以直接转编。当时上级把小高指标向民师倾斜。这个政策让民师最受益,同时解决了编制职称工资低的问题。通过这个途径转编的民办老师最多。这个政策直到延续民办老师问题全部解决。
五、最后两年县财政拿出指标直接解决一小部分民办老师的编制问题。因为上面有硬性政策,2000年一定消除民办老师,要给民办老师一个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