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证需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三证府逐刚跑怕众刑被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办税人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西初句候读气顺民虽极时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这言局乡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从非派2015年10月1日起,新挥广作架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了加载法夜兰权核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就不用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了。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鲁田单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通知联何许鲁试促伤脸占地果》对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工作流程还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企业到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其申请材料和岩决几西来还陆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几病兰笔反盐北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