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自消费法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修改后的吸烈依信律入露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60问答昨天通过全国人大表决新消法明年3·15“首秀”明确霸王条款为无效
昨天,备受关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
修”尘埃落定,通过了全国人大表决。消法20年大修,“网购”相关条款成了大家最关注的话题。这次,新消法明确了消费者的“后悔权”,消费者网购可以“七
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同时此前关于“退货运费”的争议也有了结果,为了防止消费者滥用“后悔权”,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关于新消法的决定施行日期,建议表决可苗村易土扬讨稿将其修改为2014年3月15日,即自明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起施行。
使用“后悔权”
得承担退货运费
【新法】新消法规定,经营抓组天想煤凯及持者采用网络、电视、
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法律中也提到,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交付的报纸期刊和消费者拆
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并不能享受“后悔权”待遇家茶院类叶带那。同时,新消法还明确了图退货的运费,得由消费者来出。
【解读】这条规定在审议稿中就备受争议,不少网友和业内人士认为,一些网店同样做出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但运费一项则是由消费者和店主协商解决,因为具体情况需要具灯千起绝流力体解决。
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表示,他们曾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即“免费是原则、承担是例外”。不过,这项建议并未被采纳。他表示,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主要是为了防止恶意退赔的发生。
举证责任倒置
有利于消费者
【新法】在强化经营者义务方面,“举证责任倒置”成为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利器”。
【解读】
“举证责任倒置”成为了备受大家赞同的一条。在过去深,购买机动车、电视机、计算机等产品,消费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得自己找
证据。江苏省消协副秘书长李小娟表示,这种复杂的产品,消费者举证存在很大难度,过去在纠纷中,一些消费者常常因为对这连写领丰块京些产品的技术问题不够了解,或者不
愿意花高昂的鉴定费用去做质量简单,而在维权中处于不利地位。
遇消费欺诈
可获三倍赔款
【新法】新消法规定,对经觉比种选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处罚从现行规定的“退一赔一”提高到新修改的“教晚英退一赔三”。
该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损失”,不仅包括人身伤害损失、财产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解读】
消费欺诈是所有消费者“深恶痛绝”的一种现象。日前,有南京消费者被一家眼镜店的促销宣传“忽悠”购买了一千多元的高档眼镜。但佩戴一段时间后,却发现眼
睛近视度数增加了。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消费者佩戴的眼镜两只镜片度数都有较大误差。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最终商家进行了一倍赔偿。明年
“3·15”之后,如果商家被认定为欺诈,这种赔付将提高到三倍。
李小娟表示,就投诉数育承十派好使决集宗据来看,消费欺诈现象还是不少的,新消法中加大了惩罚性赔偿的力度,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使商家诚信经风歌雷势证卷起黄保载概营,都能起到一个推进作用。
个人信息
列入保护范围
【新她亮副另出想书右法】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经答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业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食座息。
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解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对记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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