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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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来自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360问答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入游布述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呢家展护隐私、加强沟通、规厚凯相固如的伤件据严范流程。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