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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档案打回原籍

2024-07-01 22:16:32 编辑:zane 浏览量:573

毕业生档案打回原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毕业生档案打回原籍

大学毕业后,当事人未就业的,户口和档案原则上,返回当事人户口原籍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是人事局)。择业期内都可以免费保管档案,也就是说两年,两年后还可以保管,不过是要交纳代理费用的,各地代理费不同,一般在80到160之间。

1,大学毕业后,实现就业的,户口和档案由学校统一寄送至当事人的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籍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省的以后麻烦,毕竟以后如果有事情可以让父母帮着处理。把档案放在家乡的人才市场,以后在外地找到工作后不会麻烦,一方面工作又不需要档案,就算是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应届生的档案和户籍安置,可以根据自己的毕业去向和就业方式进行选择,大致可以有以下四种方法:

1,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按照这项规定,毕业生只要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籍留校协议即可暂时由学校免费保管,如该生落实单位后,学校将发放《报到证》

该生持《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将户籍和档案将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如在二年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同时学校将不发放《报到证》。在这二年免费保管档案期间。该生档案仍旧属于学籍档案,学校无法给该生出示有关人事关系的证明。

2,应届生还可以选择将户籍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在这方面很多大学生存在误解,尤其是来自农村的学生担心会不会转为农村户口。实际上生源地的人事部门多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政策规定会有所不同。

3,选择就业后把档案和户籍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其档案,如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主管权,就交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只需每年缴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工龄会在你的档案里逐年增加,户口则直接落户在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4,选择与毕业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此协议期限一至三年不等,期满后可续签或是终止协议。在协议期内,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材料保管、查询出具出国(出境)政审、升学、就业、考研、结婚等相关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为毕业生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代收党费,进行年度考核,办理转正手续。这种方式对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很有利,正规的就业指导中心部门的参与和协助,在安全性方面的保障更大。但很有可能因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造成信息提供不及时,以至于错过最佳创业及就业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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