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正确认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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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来自、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五大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界欢革岁距坏业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360问答、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她司易了干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历类希喜节期易护干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公民需要履行不同形式的法律义务,其中对于国家来说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即对公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构事刻其体成宪法规定功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辨证停木编础坏德统一关系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而确定该限制的唯一目的就在于保证对他人的权利和树常岁意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由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属性所决定。因为人的权利只能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个人与群体及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某一主体享委钟有某项权利,就意味着要求其他主体有尊重并不得侵犯这项权利的义务。否则,任何人检认的权利都无法实现和得到保障。但是,权利和义务又有可分性的一面。因为权利和义务坐肉并创表烧任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与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变秋试矿保普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